
湖南-岳阳
为维护洞庭湖大桥交通秩序,确保大桥安全畅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规定,现就加强洞庭湖大桥管理通告如下: 一、岳阳市洞庭湖大桥管理局负责洞庭湖大桥的管理和维护,市地方海事局、市
湖南-岳阳
各县、市、区人民政府,岳阳经济开发区、南湖风景区、屈原管理区管委会,市直及中央、省属驻岳有关单位: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,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,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》(湘政办发〔2009〕
湖南-岳阳
各县、市、区人民政府,岳阳经济开发区、南湖风景区、屈原管理区,市直各单位,中央、省属驻岳各单位:为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“保增长、保民生、保稳定”中的基础作用,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发展,服务民本岳阳建设,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:
湖南-岳阳
各县、市、区人民政府,岳阳经济开发区、南湖风景区、屈原管理区,市直各单位,中央、省属驻岳各单位:市劳动保障局《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》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现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 二○○九年八月二十五日
湖南-岳阳
各县、市、区人民政府,岳阳经济开发区、南湖风景区、屈原管理区,市直各单位,中央、省属驻岳有关单位: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加强软环境建设,推动政府职能转变,根据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转发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》(湘
湖南-岳阳
各县、市、区人民政府,岳阳经济开发区、南湖风景区、屈原管理区,市直各单位,中央、省属驻岳有关单位: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业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、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》(中发〔2
湖南-岳阳
各县、市、区人民政府,岳阳经济开发区、南湖风景区、屈原管理区,市直各单位,中央、省属驻岳各单位:根据国务院《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08〕115号)、省人民政府《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
湖南-岳阳
各县、市、区人民政府,岳阳经济开发区、南湖风景区、屈原管理区,市直各单位,中央、省属驻岳有关单位: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,降低行政成本,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,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自2009年5月25日起启动县、市、区政府(含管委会,下同)
湖南-岳阳
各县、市、区人民政府,岳阳经济开发区、南湖风景区、屈原管理区,市直各单位,中央、省属驻岳有关单位:《岳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(2009—2020年)》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 二○○九年四月八日 岳阳市
湖南-岳阳
各县、市、区人民政府,岳阳经济开发区、南湖风景区、屈原管理区,市直各单位,中央、省属驻岳各单位:为提升我市城市交通管理水平,确保市城区交通安全、畅通、有序,现就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明确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工作目标发挥
湖南-岳阳
各县、市、区人民政府,岳阳经济开发区、南湖风景区、屈原管理区,市直各单位,中央、省属驻岳各单位:为进一步调动全市人民投身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,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定于今年“五·一”国际劳动节前召开岳阳市第四次劳动模范命名表彰大会
湖南-岳阳
各县、市、区人民政府,岳阳经济开发区、南湖风景区、屈原管理区,市国税局、地税局、财政局:根据市委、市政府关于2009年全市财政收入比2008年增长15%的要求,2009年全市财政收入目标任务确定为81.7亿元。为便于管理、考核和监督,现按1
湖南-岳阳
各县、市、区人民政府,岳阳经济开发区、南湖风景区、屈原管理区,市直各单位:为切实做好人大议案、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、委员提案办理工作,密切政府各部门单位与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联系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高度统一认识。各承办单位要从落实科
湖南-岳阳
各县、市、区人民政府,岳阳经济开发区、南湖风景区、屈原管理区,市直各单位,中央、省属驻岳各单位:为实现全市有线电视数字化,根据国家、省数字电视发展目标要求,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现就我市实施整体转换加快发展有线数字电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深刻
湖南-岳阳
各县、市、区人民政府,岳阳经济开发区、南湖风景区、屈原管理区,市直各单位,中央、省属驻岳各单位:《岳阳市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方案》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现予印发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 二○○八年十一月五日 岳阳市禁止生
湖南-岳阳
岳阳经济开发区、南湖风景区、屈原管理区,市直各单位,中央、省属驻岳有关单位:现将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》(湘政办函〔2008〕131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 二○○八年十月十五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
湖南-岳阳
各县、市、区人民政府,岳阳经济开发区、南湖风景区、屈原管理区,市直及中央、省属驻岳各单位:《岳阳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》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 二○○八年九月十日 岳阳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
湖南-岳阳
各县、市、区人民政府,岳阳经济开发区、南湖风景区、屈原管理区,市直及中央、省属驻岳各单位: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工业经委、市统计局根据省人民政府《关于批转节能统计指标体系、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湘政发〔2008〕11号)精神,制定的
湖南-岳阳
各县、市、区人民政府,岳阳经济开发区、南湖风景区、屈原管理区,市直及中央、省属驻岳各单位: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,在实战中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,进一步提高全市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,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湖南-岳阳
各县、市、区人民政府,岳阳经济开发区、南湖风景区、屈原管理区,市直及中央、省属驻岳各单位:为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精神,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建设,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
湖南-岳阳-岳阳楼区
湖南-岳阳-临湘市
湖南-岳阳
湖南-岳阳-汨罗市
湖南-岳阳-云溪区
提交选址计划
需求分类
土地
厂房
仓库
写字楼
注册公司&税收优惠
商铺&品牌拓展
其他
意向区域
计划描述
企业名称
企业地区
注册资本
预计产值